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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“黑户”32年 亲子鉴定结果不是父母亲生

渭南市潼关县安乐镇村民小翠“黑户”32年,不仅没有出生证明,她和父母的亲子鉴定结果竟也不是亲生,还不符合办理收养证明条件,最后,一份事实收养公证书彻底解决了小翠的户口问题。日前,小翠已经拿到了户口本,她成为渭南市首个依据事实收养公证书解决户口的人员。

小翠家在潼关县安乐镇的一个小村庄,1984年出生的她一直是“黑户”,从上学起就费了很多周折。成年以后,无论是就业还是婚恋,都异常艰难。结婚后的小翠,依然因为没有户口而领不成结婚证。据了解,小翠也曾多次去派出所希望解决户口问题,都因没有出生证怏怏而回。今年,小翠在家人的陪同下再次来到潼关县户政中队。这一次,户籍民警告诉她,现在没有出生证可以做亲子鉴定,如果鉴定是母子关系,她也可以随母亲上户口。

回家后,小翠缠着犹犹豫豫的母亲到西安做了亲子鉴定,结果她不是母亲亲生的,这让小翠很吃惊。母亲告诉她,她是从小捡来的孩子。小翠在努力接受这个事实的同时,感觉上户口的事又一次没着落了。

这时,一直关注小翠户口进展的民警告诉她,虽然不是亲生的孩子,但她随母亲生活了三十多年,已经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,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,凭收养证也可以办理户口。带着仅有的希望,小翠来到县民政局,工作人员答复,小翠的收养发生在收养法之前,不能办理收养证。

看着小翠为了户口反复奔波,民警们对她的遭遇都很同情。潼关县户政中队警官刘建峰查阅大量资料寻找依据,最后他查到2015年《国务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》中提到,公安机关可依据事实收养公证书办理上户口问题,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。随后,刘建峰带着小翠来到县司法局,与工作人员反复商讨协调,最终,司法公证部门为小翠办理了事实收养公证,并免去了800元的公证费。3月31日,公安机关依据事实收养公证书,为小翠办理了户口补录。

更让人欣喜的是,3月底陕西省正式出台《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实施意见》,以后像小翠这种情况都可以办理,她也因此成为渭南市首个依据事实收养公证书解决户口的人员。